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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头开放大学关于开放教育 招生事项的声明

发布时间: 2024-12-10 10:50 发布单位: 包头开放大学 浏览量: 1495 【公开】

近年来包头开放大学招生工作中陆续收到学生投诉反映,存在社会机构和个人假冒包头开放大学名义,通过网站、微信、微博、短视频平台、短信、宣传单等方式向学生发布“代学代考服务”等与我校招生相关的虚假宣传、不实承诺和违规广告,严重违反包头开放大学的办学理念、扰乱正常招生秩序、侵害学生利益。为维护学校办学声誉,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,包头开放大学郑重声明:

一、包头开放大学,是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、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、以“互联网+”为特征,利用先进教育技术,采用文字、音视频资源、计算机网络课件、移动终端等多种教学媒体资源进行现代远程教育的新型开放大学,是国家开放大学系统和自治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学校注重人才培养质量,对办学各环节均有规范的管理和要求。请广大学员登录“包头开放大学”微信公众号查询招生简章,了解正规的学历教育招生相关政策规定,切勿轻信任何违规宣传的虚假信息,以免上当受骗。

二、包头开放大学提醒社会公众和广大学生,我校严格按照国家开放大学批复的学习中心开展办学行为,从未在包头地区授权代理机构或委托个人以“国家开放大学”或“包头开放大学”名义代理招生。任何自称与“包头开放大学”合作招生,宣称“不用学习”“不用考试”“免试免考拿证”“包学包过”“报名=毕业”等虚假宣传以及乱收费行为,均为违法行为。我校享有“包头开放大学”名称的专属使用权,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我校允许均无权以我校名义开展对外宣传。若查实相关机构或个人存在侵权行为,我校将保留一切诉之法律途径解决的权利,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侵权行为人承担,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。

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:2635933、26359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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稿件来源:包头开放大学招生办公室

编辑:任韩鹏

一审:齐嵘

二审:郭利

三审:赵新宪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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